国内外租赁会计现状及发展趋势?

黄石光明模具 2022-01-30 12:09 编辑:汤贤 248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租赁业务日趋繁荣和复杂,这使得租赁会计问题变得更为重要,也变得更为复杂。多年来,资产和负债是否或者何时从租赁合约中产生一直是会计准则制定者,学术界、审计师、财务报告使用者以及财务报告提供者争论的一个问题。在美国,到现在为止,一直使用的租赁会计准则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了。
  在此期间,无论AICP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计研究委员会(ARC)还是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都没能获得一个一致的意见以对租赁会计准则进行重大改进。  后来,新成立的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接手租赁会计准则的项目。在其成立后的七八年时间中,FASB花费了它的将近一半的人力资源来研究租赁会计问题。
  作为这些努力的成果,1976年,FASB出台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 No。13——租赁会计。相对以往发展租赁会计准则的努力,这是明显的进步。然而,虽然FASB后来还制定了9个补充公告,6个解释公告,12个技术公告,以及大量的紧急事项处理意见 (EITF consensuses),FASB No。
  13依然被公认为没有能够达到其所陈述的目标,因此依然需要对No。13进行重新考虑。  作为对SFAS No。13重新考虑的成果,FASB和其他G4+l成员组织共同推出了租赁会计的两份特别报告。这两份报告提出了租赁会计的新观点,其中最大的特点是新观点不再区分资本租赁和经营租赁,而是要求承租人将所有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都确认为资产和负债。
  两份报告推出后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可以说代表了未来租赁会计的发展方向。本文拟对这两份报告的主要观点进行介绍,以期对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完善有所借鉴。  一、SFAS No。13  在SFAS No。13出台前的审议过程中,一些人就认为所有的租赁协议都产生某种义务,因此应该被反映在承租人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中。
  然而,FASB没有同意。SFAS No。13认为:“……如果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收益和风险已经转移,那么对承租人来说应该视为资产的取得以及义务的发生,对出租人来说应该视为一项销售或者融资。所有其他的租赁应被视为经营租赁。”可见,在SFAS No。
  13中FASB依然保留了会计原则委员会 No。5意见书(AICPAl964)中所表达的经营租赁和资本租赁的区别,即FASB认为有些租赁产生资产和负债,而有些租赁不产生资产和负债。  FASB于1976年11月出台的SFAS No。13不仅影响了美国的租赁会计实务,也间接影响了该国租赁业务的发展。
  同时,该公告也成为其他国家制定租赁会计准则的范本。1976年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以及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准则制定机构相继采纳了FASB的租赁会计准则的模式。后来,来自FASB以及这些准则制定机构的代表共同组成了G4+1,这是一个非正式的组织,主要目的是致力于通过分析和讨论共同感兴趣的会计报告问题,以促进各参与组织共同的准则制定目标的完成。
    二、两份租赁会计的特别报告  1996年7月,FASB和其他G4+1成员组织一起参与出版了一份特别报告,即“租赁会计:一种新观点”。这份报告主要由时任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执行主席,最近担任,ASB(重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特许会员的Warren McGregor撰写,因此又被称为McGregor报告。
  这份报告轮番批评了SFAS No。13以及其他G4+1成员组织的租赁会计准则。根据McGregor的这份报告,现行的租赁会计准则没有考虑到伴随大多数“经营租赁”合约引起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McGregor呼吁采用一种新观点来核算租赁——即要求所有具有1年以上不可撤销条款的租赁合约的承租人确认一项金额等于最低租金义务的现值的负债。
    2000年2月,FASB和其他G4+1的成员组织一起出版了第二份特别报告,即“租赁——一种新观点的执行”。主要作者是Hans Nailor和Andrew Lennard。这份报告包含了使McGregor的“新观点” 具体化为一种综合性的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详尽建议。
  如果说第一份报告仅仅为新的租赁会计准则提供了一个方向的话,那么第二份报告则朝着租赁会计准则改革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第二份特别报告还详细提出了承租人如何将所有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资产和负债的方法,关于这种方法有下面两种观点。  多数参与第二份报告研究的参与者认为,一项租赁合约中的每一份单独的权利代表了一项资产,每一份单独的义务代表了一项负债,因此承租人需要分别予以确认和计算。
  根据这种观点,在租赁开始的时候,承租人记录一项金额等于合约规定的租金现值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一项金额等于续租权、担保余值、意外租金3项现值的资产和负债。当现值难以取得时,必须进行估计。这种观点得到多数G4+1成员的支持,称为财务组成观。  不同的是,在第二份报告研究中,有少数参与者认为,一项租赁合约引起的资产应该就是被租赁资产本身。
  根据这种观点,租赁合约引起的负债不仅包括租赁条款中的租金支付义务,还包括在租期结束将被租赁财产归还给出租人的义务,除非有续租或展期。这种观点称为全部资产观。  三、财务组成观与全部资产观的比较  表1和表2比较了使用财务组成观和全部资产观对会计报表的不同影响。
  表中假设公司租赁100000万元的飞机,租期3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500万元,承租人租赁的内含利率为996。假设公司没有其他业务,也没有所得税。   在财务组成观下,在租赁开始的时候,承租人记录一项金额等于三期租金(即10500×3)价值的现值(折现率为9%)的资产和负债。
  利息费用为已经记录为负债的金额乘以9%的利率。利息费用和每年年租金的差额为负债的减少。并且,承租人将已经记录的资产在3年期内全部计提折旧,不留残值。  在全部资产观下,在租赁开始的时候,承租人记录一项金额等于100000万元飞机的公允价值的资产,以及一项相应的负债。
  负债中包括由租赁义务产生的应付租金,以及承租人在3年租期结束将飞机归还给出租人的义务。和财务组成观一样,利息费用为负债金额乘以9%。利息费用和年租金的差额记录为负债的减少。承租人将已记录的资产在3年期内计提折旧,但是残值为已经记录的负债中相当于应该归还飞机给出租人的义务的部分,本例中假设为95083万元。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全部资产观下承租人记录的资产和负债比在财务组成观下记录的资产和负债大得多。而且,在全部资产观下,在租赁期的最后一年,承租人归还飞机的义务被重新归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这样,承租人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就可以知道,此时承租人要么必须按当前的市场利率进行续租,要么必须放弃这架飞机从而会使公司的业务收入来源减少。
  而财务组成观下的财务报表则不能提供这样的信息。  再来看两种观点下利润表的不同。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3年中呈报的费用总额是相同的,但是每年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因此每一年的经营利润和利息费用有很大的不同。在3年的期间中,财务组成观下的利润表将大约85%的租金报告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只将大约15%的租金报告为利息费用;而全部资产观下的利润表将大约16%的租金报告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大约84%的租金报告为利息费用。
     从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对承租人来说,财务组成观和全部资产观都将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相应的资产和负债。但是,两种观点在理解哪些权利和义务应该确认为资产和负债方面有明显的区别,因此,根据两种观点所呈报的会计报表也有很大的区别。目前,对于这两种观点,G4+1较为赞成财务组成观。
  但是,从学术界、职业界对第二份特别报告的反馈意见来看,也有一些机构更倾向于赞成全部资产观,如毕马威会计公司(KPMG)。其理由是,全部资产观更能够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使会计报表更具有可比性,并且也更能够防止承租人进行会计操纵。
  至于新的租赁会计准则将采纳财务组成观还是全部资产观,目前还难以预计。  四、简短的评价  由于租赁关系实在太复杂,因此无论是FASB,IASC还是G4+1其他成员组织都花费了很多精力来制定和完善租赁会计准则。到目前为止,各国所使用的租赁会计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17号(IAS No。
  17)——租赁,都是SFAS No。13的翻版。我国最近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IAS No。17 制定的,依然没有摆脱SFAS No。13的模式。这些租赁会计准则的共同特点是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资本租赁(融资租赁),并要求承租人将资本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资产和负债,而不要求承租人将经营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资产和负债。
  尽管各国租赁会计准则区别经营租赁和资本租赁的方法有所不同,但是这些租赁会计准则所共有的最大的缺点都是对经营租赁和资本租赁所作的区别没有理论根据,而是带有非常大的主观武断的成分,并进而导致会计监管成本非常高昂。这就是G4+1推出两份特别报告的主要动因。
    两份特别报告推出后得到了从审计师、专业会计组织到学术界的广泛支持,因此,可以说未来的租赁会计准则将会以这两份报告为基础重新制定或修订SFAS No。13。虽然关于如何将承租人由于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资产和负债有财务组成观和全部资产观两种不同的观点,但是,目前G4+1对于未来租赁会计准则的改革方向已经取得共识,那就是,未来的租赁会计准则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资本租赁,而要求承租人将所有租赁引起的权利和义务都确认为相应的资产和负债。
  而第二份特别报告则向着这样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我们认为,由于我国目前会计操纵的现象较为普遍,人为区分经营租赁和资本租赁并规定承租人确认和不确认资产和负债会给承租人留下较大的表外筹资以及会计操纵的空间。因此,国际租赁会计的新观点对于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完善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论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当今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将计算机应用于会计数据处理、会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会计预测和会计决策,并且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在企业会计工作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局面;财务会计人员处处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打交道,执业会计人员需要参与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并在会计业务中使用计算机;会计管理人员需要评价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状况,利用会计信息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与企业的决策: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人员需要审核和评价会计信息处理的质量,评价输入和输出会计信息的正确性:会计咨询人员需要为企业提供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评价和使用。
  

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趋势

从近几年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情况和国外会计电算化的情况来看,我国的会计电算化有如下发展趋势,

1.会计电算化普及程度将有很大提高。近几年,我国会计电算化普及程度将有很大提高我国会计软件水平提高很快,一些专业软件公司的软件产品很受欢迎,为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准备了很好的前提条件。
  但是,会计软件的应用水平及普及程度却受到会计人员水平的影响,尚未达到理想的状态。然而,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学校、企业和社会我国在今后几年将掀起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的热潮,并为全面普及会计电算化奠定人才基础,推动会计电算化的普及。

2.会计电算化管理将更加规范。
  花前几年实践摸索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会计电算化管理,运用新的管理手段,迸一步组织实施已有的管理办法。同时,制定符合我国会计电算化特点的计算机审计准则,研究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会计制度,便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3.商品化会计软件更加实用。
  自80年代末以来,我国会计软件得到了高速发展,一大批经过财政部门评审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投放市场,为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提供了丰富的软件。然而,我国目前大部分会计软件都是核算理会计软件,其主要特征表现为:①软件通用和简易,即软件通用化程度高,易学易用,实施期短;②软件品种单一,即大部分软件为微机上的会计软件,一套系统几乎在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用户中使用;③功能不够完善,即大部分会计软件基本模仿手工会计处理过程,较少考虑会计的管理功能。
  在今后几年中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或提高,商品化会计软件也会更加实用。

(1)会计软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核算工作越来越细,这就要求商品化会计软件从软件功能、系统结构、适用范围等方面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会计软件的功能体系向管理型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财务活动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企业的会计职能也从单一的核算型模式发展成为既有核算又有管理的综合型模式。要使企业在市场上充满活力,要使企业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就必须加强财务管理。目前,我国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发展比较成熟,一方面可以在现有的会计核算软件基础上,增加必要的管理功能,便其满足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运用先进的技术开发以管理工具和管理模型相结合的管理型财会软件,财务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便用管理型财会软件,方便快捷地获取会计核算信息和管理所需的其他信息,运用财务管理模型和管理工具或应用管理工具建立管理模型进行管理、分析、预测和决策工作。
  

(3)会计软件向多元化发展。目前,我国财会软件大多为微机上的核算软件,会计核算软件中比较成熟的功能模块主要有账务处理

工资核算、材料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和报表处理等模块,主要适用于中小型工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基本会计核算工作。为了适应不同规模用户、不同行业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我国会计软件将向多元化发展,即会计软件多层次和多类型。
  会计软件多层次,即会计软件的研制和生产单位应该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和能力,开发出适合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以及跨国集团公司等不同规模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软件:会计软件多类型,即会计软件的研制和生产应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开发出适合制造业、商业、服务业、行政事业等不同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软件。
  

4.会计软件的标准更加成熟。经过多年实践的摸索,人们对会计电算化的规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形成更加科学、细致的标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重视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工作,会计制度将进一步完善,计算机审计准则不久将制定,这一切都将促进会计软件的标准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