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数控机床)是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的简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该控制系统能够逻辑地处理具有控制编码或其他符号指令规定的程序,通过计算机将其译码,从而使机床执行规定好了的动作,通过刀具切削将毛坯料加工成半成品成品零件。
机床Y3150E代号的含义
Y是齿轮加工机床 3 是机床组代号(滚齿轮及铣齿机)1 是机床系代号 50 是机场主参数代号(工作最大直径 500mm)E 表示经第五次重大改进
规格参数工作最大直径 500mm工作最大模数 8mm最大加工宽度 250mm工件最少齿数 5刀具最大直径 160mm刀具最大长度 160mm刀架最大回转角度 240度
模具行业产生的危废有哪些?
具行业产生的危废有
废切削油:项目使用的切削油为水溶性切削油,主要成分为:30%以下矿物油,防锈剂、润滑剂、极压剂、清洗剂、消泡剂等添加剂20%,剩余为水。项目切削油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润滑油: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3)危险废物:
废机油:设备运行及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其产生量约为0.1t/a,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模具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及含切削液的金属屑属和含火花油的金属屑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根据厂家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3t/a。
项目有机废气拟采用“UV光解高效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项目有机废气量为168kg/a,被收集处理量为151.2kg/a,UV光解高效净化系统净化效率以60%计算,则UV光解高效净化系统处理有机废气量约为90.72kg/a,则进入活性炭吸附塔的有机废气量为60.48kg/a,活性炭吸附塔净化效率以75%计算,则活性炭吸附塔处理有机废气量约为45.36kg/a,参考相关工程经验系数,活性炭吸附效率为250g/kg活性炭,则活性炭用量为181.44kg,活性炭更换频次为每半年更换一次,预计活性炭每次装填量为90.72kg,由此得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227t/a,包括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45.36kg/a。
综上,危险废物总产生量为0.627t/a。
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序号
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机油(泥)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0.1t/a
液态
基础油、添加剂
基础油、添加剂
有毒
车间设专门危险废物储存桶
2
废活性炭
HW49非特定行业
0.227t/a
固态
活性炭
活性炭
有毒
3
废切削液、火花油及沾有切削油、火花油的金属碎屑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0.3/a
固态
矿物油
矿物油
有毒
危险废物注意事项
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1)一般措施
1)对所有的危险废物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3)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其余的危险废物必须装入容器内。
4)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5)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6)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7)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
8)设置危险废物堆存间。
(2)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2)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3)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5)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1)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3)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4)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5)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6)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7)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8)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 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
本项目危险固体废物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拉走处理,但在固废站建立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仓库地面必须采用了防渗措施,如水泥硬化前铺设一定厚度的防渗膜。同时必须防止雨水对危险废物的淋洗,或大风对其卷扬,仓库顶棚必须防雨并结实,同时仓库四周应该建设具有防风构筑物。